滑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行政处罚信息公开(第二十八期 )
发布时间:
2018-09-13
 作者:
 来源:
市场监督管理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印发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实施细则的通知》等法规文件要求,我局对2018年以来的行政处罚案件进行信息公开。
滑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汇总表
| 序号 | 案件名称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企业名称或自然人姓名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 1   | 滑县牛屯镇瑞丽冷饮店未将张贴的《食品生产经营  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保持至下次日常监督检查案 | (滑)食药监食罚[2018]T-002号 | 滑县牛屯镇瑞丽冷饮店 | 410526600799993 | 宋瑞丽 | 当事人未将粘贴的《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 保持至下次日常监督检查 | 违反了《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做出以下行政处罚:   1、给予警告; 2、并处处罚款贰仟元整(2000元)。 | 主动履行 | 滑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09/06 | 
| 2 | (滑)食药监食罚【2018】N-001号 | 滑县高平镇正新鸡排未将粘贴的《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保持至下次监督检查案 | 滑县高平镇正新鸡排 |  | 李明月 | 未将粘贴的《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保持至下次监督检查 | 依据《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警告,2.处以罚款2000元。 | 主动履行 | 滑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9月12日 | 
| 3 | 滑县瓦岗寨军亮饭店涉嫌安全未取得健康证明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案 | (滑)食药监餐罚【2018】R-02号 | 滑县瓦岗寨军亮饭店 | 92410526MA434A3D1B | 赵军亮 | 当事人涉嫌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 | 违反《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六)项作出以下行政处罚:处以罚款5000元 | 主动履行 | 滑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09/05 | 









 豫公网安备 419104020000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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