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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返乡人员服务管理和防范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2022年第20号通告)

发布时间: 2022-01-24 作者 来源:

  为统筹做好返乡人员服务管理和防范区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安疫防指办〔2022〕34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返乡人员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安疫防指办〔2022〕35号)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严格落实返乡人员疫情防控措施

  (一)分类分区精准施策。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或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原则上暂不返乡,已经返乡的,实行“14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措施,其间开展7次核酸检测。低风险地区或不能确保返乡过程无风险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抵达我县后进行1次核酸检测;到家后落实“7天居家隔离观察+7天居家健康监测”措施,解除监测前做1次核酸检测。

  (二)严格落实报备登记。返乡人员要提前3天向返回地村(社区)登记报备,详细告知返程行程、返程方式、健康状况、14天内旅居史、从事职业等信息,并在返程时,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回乡后,要第一时间向居住地村(社区)报告,配合属地疫情防控部门落实核酸检测、集中隔离等防疫措施。

  (三)切实加强个人防护。返乡人员个人居家隔离观察期间确保单人单间、独立卫生间、错时就餐,确保不与家人接触。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不得串门,不得外出,严禁参加任何聚集性活动。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员要帮助落实家庭防控措施,戴口罩、常洗手、勤通风,减少不必要外出。

  (四)强化服务场站管理。持续做好返乡人员在高速、国(省)道等入滑通道的防控工作,严格测温、戴口罩措施,坚持扫健康码,查验行程卡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证明,构筑好入县第一道防线。

  (五)落实联防联控措施。各乡镇(街道)要设立举报电话,鼓励群众报告周边返乡人员信息、违反疫情防控规定人员及行为。收集核查群众反映信息,筑牢基层群防群控防线。

  二、切实做好防范区疫情防控工作

  (一)适当调整疫情监测服务点和疫情交通管控卡点设置,保障疫情防控同时,便利群众生产生活。

  (二)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根据工作需要凭工作证明出入小区,其他居民由社区统一安排在限定时段内外出采购生活必需品和药品。

  滑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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