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生态环境领域 >> 行政许可

关于2022年8月11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2-08-11
作者:
来源:
 

关于2022年8月11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科。公示期为2022年8月11日-2022年8月15日(3日)。

    电话:0372—8181590

    通讯地址:滑东新区创业大道与欧阳路交叉口东150米路南(4564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文件

序号

建设

单位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

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河南昂凡达管业有限公司

年生产一万吨 PEPPPVC市政管道建设项目

滑县留固镇李周村73

郑州洁神环境保护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占地面积24000㎡,总投资5000万元,环保投资78万元

1. 废气:产生废气的工序进行二次封闭,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经1套覆膜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1光氧催化+活性炭装置进行处理,经处理后的粉尘与有机废气共同经15m高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限值要求、《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年修订版)》中塑料制品行业A级要求、《安阳市2019年工业大气污染治理5个专项实施方案》(安环攻坚办〔2019196号)要求、《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要求。

2. 废水:冷却水经1150m3的循环冷却水池循环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115m3的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沤制农家肥。

3. 噪声:经采取在混料机、挤出机、破碎机等高噪声设备上设置减震基座、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后,厂界噪声排放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

4. 固体废物:废包装袋暂存于30㎡一般固废皙存间后定期由厂家回收;不合格产品和废边角料直接经破碎后回用于生产;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和车间粉尘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机油、废活性炭、废紫外灯管暂存于10㎡危险废物皙存间后定期交由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理。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要求、危险废物暂存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

(四)本项目建成后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为:VOCs7.282/年、颗粒物2.1236/年。VOCs2021年减排项目中倍量替代。

 

 


主办: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滑县道口镇解放路中段
网站标识码:4105260003备案序号:豫ICP备2023004875号
豫公网安备 41910402000001号电脑版
Produced By CMS 网站群内容管理系统 publishdate:2025/04/30 18:1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