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7月28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科。公示期为2022年7月28日-2022年8月1日(3日)。
电话:0372—8181590
通讯地址:滑东新区创业大道与欧阳路交叉口东150米路南(4564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文件
序号 | 建设 单位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滑县良鸿包装有限公司 | 年产200万个纸箱建设项目 | 河南省安阳市滑县高平镇周谭村北地 | 郑州洁神环境保护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 占地面积88800㎡,总投资87241.66万元,环保投资629万元该项目位于滑县高平镇周谭村北地,占地面积800㎡,总投资100万元,环保投资14万元。该环评审批事项已在我县政府网站公示期满。 | 1. 废气:印刷工序二次封闭,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处理由15m高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须满足《印刷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1 1956-2020)排放限值要求、《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排放限值要求、《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环办大气函〔2020〕340号)中包装印刷绩效分级A级指标要求、《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要求。 2.废水:生活污水经3m³化粪池处理后由建设单位定期清掏用于肥田。 3.噪声:经采取在水墨印刷机、钉箱机、捆绑机等高噪声设备上设置减震基座、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后,厂界噪声排放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限值。 4.固体废物:废边角料、不合格产品暂存于20㎡一般固废皙存间后定期外售;废水性油墨桶、废润滑油、废活性炭、废紫外灯管暂存于8㎡危险废物皙存间后定期交由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理。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要求、危险废物暂存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 (四)本项目建成后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为:VOCs0.006吨/年。VOCs从2021年减排项目中倍量替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