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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7月6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发布时间: 2022-07-06
作者:
来源: 安阳市生态环境滑县分局
 

关于2022年7月6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科。公示期为2022年7月6日-2022年7月12日(5日)。

    电话:0372—8181590

    通讯地址:滑东新区创业大道与欧阳路交叉口东150米路南(4564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文件

序号

建设

单位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

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滑县人民医院

滑县人民医院东院区建设项目

河南省安阳市滑县新区中州大道与锦华路交叉口西南角

河南绿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占地面积88800㎡,总投资87241.66万元,环保投资629万元。

1. 废气:

施工期:必须严格按照《河南省2022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豫环委办〔20229号)文件要求,严格落实工程建设工地扬尘“六个百分之百”措施;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和配制砂浆;每天定期不定期洒水,4级以上大风天气严禁作业;落实县环境污染攻坚办发布的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要求。

营运期:地埋式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通过“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要求;通过加强污水处理站周边绿化措施,无组织废气排放须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柴油发电机废气经“柴油颗粒捕集器+脱氮装置”净化处理后由专用烟道引至屋顶排放,废气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楼顶专用烟道排放,排放浓度须满足河南省地方标准《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表1“大型”标准要求。

2.废水:

施工期:施工废水经沉砂池沉淀后回用于施工现场;施工机械和车辆的清洗水经隔油池、沉砂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现场洒水降尘;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滑县清源污水处理厂。

营运期:综合病区检验废水经中和预处理,餐厅废水经10m3隔油池预处理,汇同门诊急诊废水、病房废水、陪护人员生活污水、医护人员办公生活污水和地面保洁废水经700m3化粪池处理后,进入污水处理站(格栅+集水井+调节池+水解酸化池+生物接触氧化池+二沉池+消毒池)处理,废水排放须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预处理标准及滑县清源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通过污水管网排入滑县清源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3.噪声:

施工期:采用低噪声、低振动的设备与方式进行地基施工与结构施工;对有固定基座的设备应作单独地基处理,以减少地面振动与结构噪声的传递;规范操作,并加强对设备的维护保养,以维持其正常运转;夜间(22:00至次日6:00之前)禁止施工作业。

营运期:经采取在水泵、真空泵、空压机、风机、柴油发电机等高噪声设备上设置减震基座、隔声降噪、距离衰减等措施后,厂界噪声排放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4类标准限值。

4.固体废物:

施工期:废土石及建筑垃圾清运到指定位置合理消纳;废油漆、废涂料及其内包装物由专用容器进行收集,并定期交送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经垃圾桶集中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置。

营运期:废包装物、未被污染输液瓶(袋)暂存于150㎡一般固废皙存间后外售综合利用;医疗废物、污水处理站污泥、废活性炭、废灯管经分类收集后暂存于100㎡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资质单位处置。餐饮垃圾、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理。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要求、危险废物暂存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污水处理站污泥暂存应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4要求。

(四)落实各项生态恢复措施。在施工过程中,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意识,规范施工行为,优化施工布置,控制施工作业范围。施工后及时采取生态修复措施,最大限度减缓生态环境影响。

(五)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并设立明显标志,按照《报告书》要求安装在线监测设施并与当地生态部门联网。

(六)本项目建成后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为:VOCs0.007/年、颗粒物0.00054/年、SO20.0258/年、NOX0.01682/年、COD7.408/年、NH3-N0.556/年。VOCs、颗粒物从2021年减排项目减排量中进行倍量替代,SO2NOX2021年淘汰燃气锅炉减排量中进行倍量替代,CODNH3-N2021年滑县美洁垃圾处理厂生活垃圾渗滤液减排削减量中等量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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