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6月28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科。公示期为2022年6月28日-2022年6月30日(3日)。
电话:0372—8181590
通讯地址:滑东新区创业大道与欧阳路交叉口东150米路南(4564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文件
序号 | 建设 单位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滑县瓦岗寨乡人民政府 | 滑县瓦岗寨乡2022年第二批中央财政 以工代赈项目 | 滑县瓦岗寨乡瓦岗寨村十字路口至瓦岗寨点将台景区 | 河南省卫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道路长度1.08km,总投资181万元,环保投资10.4万元 | 1. 废气: 施工期:必须严格按照《河南省2022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豫环委办〔2022〕9号)文件要求,严格落实工程建设工地扬尘“六个百分之百”措施;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和配制砂浆;每天定期不定期洒水,4级以上大风天气严禁作业;落实县环境污染攻坚办发布的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要求。 2. 废水: 施工期: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洒水抑尘;生活污水经旱厕收集后清运肥田。 3. 噪声: 施工期:采用低噪声、低振动的设备与方式进行地基施工与结构施工;对有固定基座的设备应作单独地基处理,以减少地面振动与结构噪声的传递;规范操作,并加强对设备的维护保养,以维持其正常运转;夜间(22:00至次日6:00之前)禁止施工作业。 营运期:经采取加强道路管理,道路维护、控制车辆行驶速度等警示标志等措施后,噪声排放须满足《声环境 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 4. 固体废物: 施工期:废砖、含沥青层废路面由当地石材企业回收利用;其他不能利用部分运往指定的消纳场所进行处理。生活垃圾经垃圾箱集中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置。 营运期: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交环卫部门清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