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生态环境领域 >> 行政许可

关于2022年6月20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2-06-20
作者:
来源:
 

  关于2022年6月20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滑县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滑县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科。公示期为2022年6月20日-2022年6月27日(5日)。

  电话:0372—8181590

  通讯地址:滑东新区创业大道与欧阳路交叉口东150米路南(4564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文件

序号

建设

单位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

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原油田分公司濮东采油厂

滑县区域)2021-2025年老区产能恢复建设项目

河南省滑县桑村乡境内

中环慧博(北京)国际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占地面积10000m2,总投资3000万元,环保投资117.4万元

1. 废气:

1. 废气:

施工期:必须严格按照《滑县2021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安环攻坚办〔202154号)等文件要求,严格落实工程建设工地扬尘六个百分之百措施;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和配制砂浆;每天定期不定期洒水,4级以上大风天气严禁作业;落实县环境污染攻坚办发布的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要求。

营运期:生产过程中产生烃类无组织挥发,储罐加热燃烧废气以伴生天然气为燃料,燃烧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须满足《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20)标准限值。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 号)其它行业、《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8-2020)中较严格的标准值。

废水:

施工期:钻井废水进入泥浆池,利旧老井场的侧钻井钻井废水采用的措施为废水进入泥浆池,上清液收集并拉运至运回濮东采油厂经胡状污水处理站,新增井钻井废水采用泥浆不落地工艺处理,处理后上清液用密闭罐车运回濮东采油厂经胡状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达标后回注地层用于油田注水开发,无外排;生活污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至临时储水池,定期运至胡状污水处理站处理。

营运期:作业废水均用密闭罐车运回濮东采油厂经胡状污水处理站处理,不外排。

噪声:

施工期:采用低噪声、低振动的设备与方式进行地基施工与结构施工;对有固定基座的设备应作单独地基处理,以减少地面振动与结构噪声的传递;规范操作,并加强对设备的维护保养,以维持其正常运转;夜间(22:00至次日6:00之前)禁止施工作业。

营运期:采用低噪声设备,噪声排放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

固体废物:

施工期:

废弃钻井泥浆和钻井岩屑添加无害固化剂固化处理后填埋,建筑垃圾用作站场及道路基础的铺设;施工废料部分回收再利用;泥浆池挖方堆于泥浆池四周用作围堰,后期用于填充泥浆池;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和剩余废料拉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营运期:落地原油由濮东采油厂专门的收油队回收,送胡状污水处理站进行收油处理

主办: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滑县道口镇解放路中段
网站标识码:4105260003备案序号:豫ICP备2023004875号
豫公网安备 41910402000001号电脑版
Produced By CMS 网站群内容管理系统 publishdate:2025/05/08 10:2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