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5月11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科。公示期为2022年5月11日-2022年5月13日(3日)。
电话:0372—8181590
通讯地址:滑东新区创业大道与欧阳路交叉口东150米路南(4564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文件
序号 | 建设 单位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河南瑞晟伟业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 年产200万平方米免拆复合保温一体板 建设项目 | 滑县产业集聚区珠江路与锦华路交叉口东南角 | 河南省卫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总投资5100万元,环保投资32万元 | 1. 废气:物料输送系统全封闭,配料仓和搅拌机粉尘负压收集后分别经袋式除尘器处理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原料仓排放口密闭,分别经仓顶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须满足河南省地方标准《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953-2020)表1散装水泥中转站及水泥制品生产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2. 废水:搅拌机清洗废水经1座5m3沉淀池沉淀后,用作搅拌用水,不外排;切割、打孔废水经1座60m3沉淀池沉淀后循环利用,不外排。 3. 噪声:经采取在粉碎机、配料机、破碎机等高噪声设备下安装减震垫、密闭厂房隔声等措施,厂界噪声排放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 4. 固体废物:废边角料、除尘器收尘灰、不合格产品收集后暂存于10㎡一般固废暂存间,分类处置。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标准要求。 (四)本项目为扩建项目,通过“三本账”计算,可减排颗粒物 0.8657t/a、SO20.0422t/a,NOx0.162t/a。因此,本次扩建项目完成后,不新增废水和废气污染物排放量,不需要区域消减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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