滑环审〔2017〕43号
滑县环境保护局
关于滑县王庄镇董村新型墙体材料厂年产6000万块页岩煤矸石烧结砖隧道窑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滑县王庄镇董村新型墙体材料厂:
你单位委托济源蓝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编制的《滑县王庄镇董村新型墙体材料厂年产6000万块页岩煤矸石烧结砖隧道窑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版)》(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材料收悉。该项目位于滑县王庄镇董村东头,占地面积20000㎡,项目投资1000万元。该项目环评审批事项已在我局网站公示期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滑县环境保护局环评行政管理事项集体审批会议纪要》滑环集审〔2017〕6号等法律法规文件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报告表》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评价结论可信,同意批准该《报告表》。你单位应按照《报告表》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环境保护对策进行项目建设。
二、你单位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经批准的《报告表》,并接受相关方的咨询。
三、你单位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一)向设计单位提供《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确保项目设计按照环境保护规范要求,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以及环保设施投资概算。
(二)依据《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对项目建设及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噪音、振动等污染,以及因施工对自然、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三)项目外排污染物应满足以下要求:
1. 废气:
施工期:施工场地必须“湿身”作业,每天定期不定期洒水,4级以上大风天气严禁作业;对施工现场短时间裸露的地面要进行覆盖,对施工临时占地的暂存土方覆盖或喷洒抑尘剂;从事散装货物运输的车辆,特别是运输建筑垃圾、建筑材料等易产生扬尘物料的车辆,必须封盖严密,不得撒漏;设置运输车辆全自动冲洗台,对进出车辆严格执行冲洗制度。
运营期:隧道窑烧结废气通过 “双碱法”脱硫装置处理后由15m高的排气筒排放;原料堆场密闭,棚内加装喷淋抑尘装置;破碎车间密闭,通过密闭集气罩收集后由袋式除尘器处理;搅拌机进料口处密闭,下料口与皮带直接对接,搅拌过程中加水搅拌;振动筛分过程产生的粉尘通过振动筛上方设置密闭式集气罩收集至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
2. 废水:
施工期:设备冲洗废水及施工人员的生活废水,收集后用于泼洒地面抑尘。
运营期: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沤制农家肥;生产配料用水在砖坯干燥和烧结过程中全部蒸发耗散;脱硫循环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
3. 噪声:
施工期:采用低噪声、低振动的设备与方式进行地基施工与结构施工;对有固定基座的设备应作单独地基处理,以减少地面振动与结构噪声的传递;规范操作,并加强对设备的维护保养,以维持其正常运转;夜间不准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