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生态环境领域 >> 行政许可

滑县环境保护局关于滑县40MW光伏农业综合体项目110kV 升压站及送出线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发布时间: 2017-07-31
作者:
来源: 滑县环境保护局
 

 

 

 

 

 

 

环辐审〔20173

 

 

 

滑县环境保护局

关于滑县40MW光伏农业综合体项目110kV 升压站及送出线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滑县昌盛日电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由核工业二三O研究所编制的《滑县40MW光伏农业综合体项目110kV 升压站及送出线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版,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该项目环评审批事项已在我局网站公示期满。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内容和总体要求

项目建设内容为:

(一)变电站:升压站站址位于滑县四间房乡大吕庄村西北,终规模1×40MVA,本期建设40MVA

(二)输电线路:本次工程110kV线路路径全长6.1km,单回路架空架设6.0km,导线采用JL/GIA-300/40型钢芯铝绞线,地下电缆段100m,采用YJLW03-64/110-1×400型电缆。 

总投资7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万元。

该项目在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后,环境不利影响能够得到一定的缓解和控制,主要污染因子能够达到相应标准要求。因此,我局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二、项目建设和运营期间须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项目建设中应认真按照《报告表》和本批复的要求,确保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得到落实。

(二)你公司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经批准的《报告表》,并接受相关方的咨询。

    (三)加强施工期间的环境管理,落实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尽量减少土地占用和对植被的破坏。施工垃圾、弃渣和污水应集中、妥善处置;采取洒水、隔离等措施,防止扬尘、噪声污染环境。项目建成后,应及时恢复临时占地的植被和使用功能,防止水土流失。

(四)严格落实防治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等环保措施,确保线路两侧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