滑环审〔2016〕15号
滑县环境保护局
关于河南省开仑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年产1万吨子午线轮胎专用防老剂TMQ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河南省开仑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河南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编制完成的《河南省开仑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年产1万吨子午线轮胎专用防老剂TMQ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版)》(以下简称《报告书》)已收悉,并已在我局网站公示期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滑县环境保护局环评行政管理事项集体审批会议纪要》滑环集审〔2016〕18号等法律法规文件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报告书》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评价结论可信,同意批准该《报告书》。你单位应按照《报告书》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环境保护对策进行项目建设。
二、你单位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经批准的《报告书》,并接受相关方的咨询。
三、你单位应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一)向设计单位提供《报告书》和本批复文件,确保项目设计按照环境保护规范要求,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以及环保设施投资概算。
(二)依据《报告书》和本批复文件,对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噪音、振动等污染,以及因施工对自然、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三)项目外排污染物应满足以下要求:
1.废气:主要为丙酮和苯胺不凝气、造粒粉尘、生产区及储罐区的无组织排放废气。丙酮和苯胺不凝气分别经活性炭吸附塔吸附后经25m高排气筒排放;造粒粉尘经袋式除尘器收集后,再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无组织排放废气产生量较少,对设备和物料输送管道及泵的密封处采用耐腐蚀密封环、储罐表面喷涂浅色涂层等措施,以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废水:主要包括生产系统废水、办公生活污水、设备及地面清洗废水、循环冷却系统排水。生产系统废水通过蒸发器蒸干,去除无机盐类,蒸发后的气相冷凝冷却后,进入芬顿氧化+混凝沉淀+厌氧池+兼氧池+生化池+生物滤池预处理系统;处理后的废水同办公生活污水、设备及地面清洗废水混合,进入不溶性硫磺项目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的最终废水经污水管网排入滑县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
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局部隔声、减振、消声等措施,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物:产生的废活性炭为危险废物,依托在建工程(不溶性硫磺项目)危废暂存间储存,建立废活性炭转移联单制度,更换活性炭须到环保部门备案,并及时交生产厂家回收处理;废水蒸发处理产生的结晶污盐为一般固废,新建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