滑环验〔2016〕17号
滑县环境保护局
关于滑县上官镇祥润塑业制品厂600吨/年PE板材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的批复
滑县上官镇祥润塑业制品厂:
你公司《滑县上官镇祥润塑业制品厂600吨/年PE板材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等相关材料已收悉,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及《滑县环境保护局环评行政管理事项集体审批会议纪要》(滑环集审〔2016〕19号),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 建设基本情况
滑县上官镇祥润塑业制品厂600吨/年PE板材建设项目位于滑县上官镇郭新庄村东侧434米,总投资160万元,占地面积2000。2015年9月通过滑县环保局审批,审批文号为滑环建报表[2015]100号。
二、产排污及环保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运用于肥田。
(二)废气:主要为注塑挤出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集气罩收集活性炭吸附后通过15m高烟囱达标排放;少量破碎粉尘经排风扇及车间通风扩散。
(三)噪声:经车间隔声、基础减震等措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四)固废:废边角料及废包装物收集于临时固废堆放场后定期出售;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清运至垃圾中转站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三、验收监测结果
根据滑县环境监测站出具的验收监测结论,滑县上官镇祥润塑业制品厂600吨/年PE板材建设项目验收监测期间生产负荷达到额定生产负荷的75%以上,噪声、废气均未超出审批标准限值。
四、验收结论
滑县上官镇祥润塑业制品厂600吨/年PE板材建设项目与主体工程配套的环保设施、措施基本按要求建成并运行,各项污染物的排放均未超出审批标准限值,同意该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五、建议和要求
(一)加强环保设施的日常维护和管理,精心操作,确保环保设施长期稳定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二)加强生产管理,提高员工生产操作的规范性以减少不必要的物料浪费现象,从而减少污染物的产生量。
(三)项目在运营期间,如上级有新的环保要求,按新规定执行。
2016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