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滑县环境保护局关于对永发(河南)模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年产1.4亿纸质高端电子产品包装盒项目发放临时排放污染物许可证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17-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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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滑县环境保护局
 

 

滑县环境保护局
关于对永发(河南)模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年产1.4亿纸质高端电子产品包装盒项目发放临时排放污染物许可证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河南省减少污染物排放条例》、《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排污许可证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豫政办2016116号)、《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排放污染物许可证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豫环〔2010〕14号)、《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排放污染物许可证管理工作的通知》(豫环办〔2012〕74号)有关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一个申请发放临时排放污染物许可证单位有关审批表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申请单位排放污染物许可证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221日-2017227日。
    电话:0372-8181707通讯地址:滑县建设路
    2017228日拟发放的发放临时排放污染物许可证单位有关情况

序号
申请单位
地址
排污情况
总量批复
1
永发(河南)模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滑县新区文明路与珠江路交叉口
永发(河南)模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年产1.4亿纸质高端电子产品包装盒项目,项目废水主要包括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按COD≤40mg/L、氨氮≤4.64mg/L浓度达标排放,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滑县新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生活废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进入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出水与生产废水混合,经污水管网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项目废气包括污水处理站恶臭、食堂油烟,恶臭属无组织排放,通过加强绿化等措施处理,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进行处理后经专设排烟道排入环境;项目噪音主要是设备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项目固体废物包括生产废物和生活垃圾,生产废物部分作为原料回用生产,部分作为废品外售,污泥外售,生活垃圾送至垃圾中转站,固体废物均得到有效处置。
该公司排污许可证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为8.04t/a,日最高排放量26.8kg;氨氮排放总量为0.9326t/a,日最高排放量3.1kg。根据该公司《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内容和企业承诺,该项目水质应满足COD≤40mg/L、氨氮≤4.64mg/L、悬浮物(SS)≤70mg/L排放限值要求
 
 
 
 

滑县环境保护局关于对永发(河南)模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年产1.4亿纸质高端电子产品包装盒项目发放排放污染物许可证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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