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防工程施工、使用、维护、管理单位(企业):
为深化人防领域“放管服”改革,切实加强人防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工作,推进人防依法行政,提高人防市场监管效能,促进我县人防高质量发展,根据《河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我办将组织开展2023年度人防工程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对象
我县区城内平时开发利用、维护、管理人民防空工程(含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兼顾人防要求工程)的单位(企业)和人防工程施工单位,以抽查正在建设中和已竣工验收备案的人民防空工程(含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兼顾人防要求工程)项目为主要载体,检查该项目对应的单位(企业)的施工、使用、维护、管理工作,具体检查对象采取随机抽取方式选定。
二、抽查时间
12月份前完成全年对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单位(企业)和人民防空工程平时开发利用及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兼顾人防要求单位(企业)的抽查,抽查比例各为3%。
三、抽查内容
1.人防工程及设施是否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进行使用;
2.日常维护、管理工作是否按照法定要求开展;
3.经变更事项是否按照变更审批内容实施;
4.依法应当监督检查的其他内容;
四、人员确定
按照《河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检查人员从我办行政执法人员名库中随机选派,每组不少于2人。
五、有关要求
1.认真准备。人防工程领域随机抽查工作是落实“放管服”改革、确保人防工程始终处于战时最佳使用状态的重要措施,要明确时间节点、任务分工、有关要求,周密计划、科学组织,确保随机抽查工作落实。
2.检查公平公开。强化依法行政、依法监管的意识,遵循公开、公平、工作的原则,严格执法、文明检查。检查中发现违法违规等异常情况,检查组应视情况采取制作现场笔录、初步提取证据、责令整改等相应监管措施。认真填写《人防工程巡查记录簿》,并做好登记说明,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和规范。
3.注重结果应用。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示”的工作原则,检查结束后认真进行检查情况汇总。20个工作日内完成向检查对象反馈检查结果,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平台归集检查信息,实现随机抽查结果的公示公开。同时对整改结果进行跟踪问效,确保监管工作连续性和有效性。
附件:1.滑县人防办人防工程巡查记录表
2.滑县人民防空办公室“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情况汇总表
3.滑县人民防空办公室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年度抽查计划
滑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2023年6月6日
附件1
滑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情况记录表
被检查单位 | 类型 | ||
法定代表人 | 联系电话 | ||
抽查时间 | |||
基本情况 | |||
存在问题 | |||
被检查单位 (签字、盖章) | 年月 日 | 检查人员 (签名) | 年月 日 |
备注 |
附件2
滑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情况汇总表
序号 | 被检查单位 | 基本情况 | 发现问题 | 检查时间 | 检查人员 | 备注 |
1 | ||||||
2 | ||||||
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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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滑县人民防空办公室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年度抽查计划
编号 | 抽查事项名称 | 抽查依据 | 抽查主体 | 抽查对象 | 抽查比例 | 抽查频次 | 抽查时间 | 抽查方式 | 抽查内容及要求 | ||||
1 | 人民防空工程平时开发利用及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兼顾人民防空要求的管理和监督检查 | 《关于颁布人民防空工程平时开发利用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五条、 《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加强人民防空工作的决定》第九条 | 滑县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 人防工程使用、维护、管理单位 | 3% | 1次/年 | 4月-11月 | 现场检查 | 1.人防工程及设施是否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进行使用; 2.日常维护、管理工作是否按照法定要求开展; 3.经变更事项是否按照变更审批内容实施; 4.依法应当监督检查的其他内容; | ||||
2 | 人防工程维护管理的监督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二十五条 | 滑县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 人防工 程使用、维护、管理单位 | 3% | 1次/年 | 4月-11月 | 现场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