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滑县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医保基金“双随机、 一公开”监管 工作的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 2022-02-21 作者: 来源: 滑县医疗保障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国发〔2019)1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20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8〕50号〕以及,《河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医保基金“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豫医保办〔2021)20号)等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创新医疗保障监管方式,规范医疗保障执法行为,现制定《滑县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双

  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医保局、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适应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需要,创新监管方式,健全监管规则,落实监管责任,加快推行医疗保障领域“双随机、 一公开”监督检查,构建医疗保障监管长效体制机制,推动医疗保障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探索在全县开展定点医药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2022年底,基本实现医疗保障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推进建立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重点监管为补充、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推进跨部门联合监管和“互联网十监管”,提升监管的公平性、

  规范性和有效性。

  三、主要任务

  (一)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根据《河南省医保基金监管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结合医保部门权责清单和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制定我县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检查对象、抽查内容、事项类别、检查方式、检查依据等,并适时进行动态调整。抽查事项清单及变动情况,应及时向社会公布,主动接受监督。检查结束后及时将检查情况录入“互联网十

  监管”平台。

  (二)建立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建立健全与本部门随机抽查事项相对应的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且能够与“互联网十监管”监管对象名录库衔接。检查对象名录库应涵盖本县全部定点医药机构,内容包

  括:检查对象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经营范围、地址等。

  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应涵盖本县医疗保障系统所有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执法检查人员,内容包括:姓名、单位、职务、业务专长、执法证号等。要对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 员名录库实行动态管理,实时调整补充,确保名录库真实、

  全面、合法。

  (三)制定随机抽查工作细则。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抽查细则。合理确定抽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