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聂士让未经登记擅自加工销售食品及违反国家标准使用食品添加剂案 | 滑 市监 罚字 〔2021〕296号 | 聂士让 | | 聂士让 | 聂士让未经登记擅自加工销售食品及违反国家标准使用食品添加剂 | 违反了《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十九条及第十四条的规定。依据《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一款及第四十四条第(3)项,参照《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1版)》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通则7.3 《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作出以下行政处罚:没收非法所得200元、处罚10000元。 | 主动履行,2021年11月24日 | 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11月16日 |
2 | 滑县道口镇抗大初中北校区学生餐厅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从业人员未取得有效健康证明案 | 滑市监罚字 〔2021〕308号 | 滑县道口镇抗大初中北校区学生餐厅 | JY34105260025222 | 王明训 | 滑县道口镇抗大初中北校区学生餐厅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从业人员未取得有效健康证明案 |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参照《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7.1.7的裁量标准,作出以下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柒仟元整(7000元)。 | 主动履行,2021年11月24日 | 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11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