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3月26日,我局执法人员按照《滑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安委办<关于持续开展严厉打击焊接作业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的通知》到滑县某机械加工厂开展执法检查,发现该企业电焊作业人员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进行焊接作业。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的规定。执法人员要求企业限期整改,截止目前,隐患已整改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