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县政府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作为衡量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业绩的重要依据。制定科学可行的测评办法,纳入文明单位、文明村镇创建、验收考核体系,凡工作不到位的,验收不予通过。加大工作督促检查力度,定期对各部门各单位的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组织领导不力、活动进展缓慢、任务落实不到位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