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滑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对县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第186号提案的答复摘要

发布时间: 2026-10-22 作者: 农业农村局 来源: 农业农村局

王秀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农村地区完善农田灌溉与农业用水节约”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优化水井布局、解决灌溉设施不足问题

我局始终把解决农田灌溉问题作为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核心内容之一。截至目前,全县已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161万亩,全县机井数量达45000余眼,其中高标准农田项目机井约19000眼,基本形成了“田成方、渠相连、路相通、旱能浇、涝能排”的现代农业种植格局。针对您提出的偏远农田取水困难、灌溉半径过大等问题,我局在项目规划设计中坚持科学合理布局,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新打机井及配套、地埋输水管道、地埋电缆等工程。在确定项目区时,坚持“三进”项目区征求群众意见建议,确保规划方案科学合理接地气,优先解决灌溉半径过大、取水困难区域的灌溉需求 。

  二、关于升级灌溉设备、减少用水浪费问题

  我局在项目建设中重点推进以下工作:一是配套铺设地埋管,有效减少输水过程中的渗漏和蒸发损失;二是为新建机井配套潜水泵、智能灌溉控制系统等设备。2024年实施的白道口镇、枣村乡10万亩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示范区)项目,安装配套智能水肥一体化装置118套,水肥一体机智能远传遥控系统 2 套,智能灌溉控制系统等 1358 套,有效提升了灌溉效率。在设备共享方面,您提出的“设备共享站”建议具有创新性,我局将在今后项目设计和管护制度完善中予以研究吸纳,探索村集体统一购置可移动灌溉设备的可行性。

  三、关于管护机制与配套保障

  我局坚持“建管并重”,已建立起“村管护、乡维修、县监管”的管护体系,2025年,中共滑县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滑县农田水利设施管护办法》,对管护措施进行细化,压实管护责任,进一步明确管护主体与职责: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承担组织管护和产权移交职责;乡镇政府承担属地责任,牵头负责管护工作;村集体为具体管护单元,负责日常巡查与维护。

  同时,为畅通问题反馈渠道,我县严格落实机井“一长两员”制度,由村党支部书记任本村井长,并设立管护员和维修员,负责设施的运行管护,确保群众诉求有门、报修有人。同时在每眼机井显著位置张贴《滑县农田机井管护信息公示牌》,公布省、市、县、乡四级监督电话,接受群众监督,真正实现“井有人管、事有人干、责有人担”。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加大高标准农田建设力度,对2011—2018年实施的老项目区优先进行改造提升,重点解决机井、道路、桥涵、电力等农田基础设施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满足群众灌溉需求,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贡献坚实的滑县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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