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茹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大力发展滑县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十分感谢您提出的宝贵建议,根据相关政策,经我们认真研究后,针对你所提出的建议在我们的职责范围内答复如下:
一、大力推进医养结合以助推养老事业健康发展
目前全县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除道口、小铺、半坡店外,均建设了中医馆,提高了诊治老年病、慢性病的服务能力,为老年人提供医疗康复、护理、养老保健等服务。卫健委支持有条件的卫生院到养老院(敬老院)设立诊所、医务室等,或开展定期巡诊工作,主要为高龄、失能、半失能老年人提供常见病、多发病的一般诊疗。
今明两年二级综合医院要开设老年病科,县中医院已设置了治未病科,增设老年医疗养老床位,做好老年慢性病防治和康复护理的相关工作。积极推动县中心医院老年护理院早日落地,可增加养老床位400张,从而为老年人提供治疗期住院、康复期护理、稳定期生活照料,临终期关怀等一系列服务。同时按照“非禁即入”原则,继续支持社会力量举办不同经营性质的医养结合机构,让他们放心去经营医养结合机构。
据了解,根据上级有关政策,我县卫健委已制定了《滑县关于进一步支持社会办医推进医养结合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该意见已经政府常务会通过,争取建立更多的医养结合机构,惠及更多的老年人。
二、积极打造AI+智慧养老新模式
一是通过多种渠道引进相对缺乏的人才,如心理医师、康复训练等专业人才,补齐短板、强化弱项,形成完善的治疗、康复训练、护理、生活料理的医疗体系,建立合理的酬薪保障机制,从薪资水平、薪资结构及福利待遇方面提高养老护理人员的满意度,采取多种方式提升护理人员的社会地位,吸引更多的人投入到养老护理队伍中。
二是发挥培训机构的作用,对从事养老服务工作的人员进行有计划的专业教育和在职培训,不断规范护理人员的服务内容与服务行为,提升老年护理服务的整体质量和水平。
三是健全养老服务职业资格认证制度,对各类养老机构的从业人员实行定期考核与职业资格认证,持证上岗,逐步实现养老服务人员的职业化专业化。
按围绕“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开展健康照护项目制培训,结合乡村振兴培养农村居家养老护理员,鼓励、吸引健康照护师、家政服务员等相关职业人员从事养老服务,将社会工作培训课程纳入养老服务技能培训必选内容,上半年培训养老护理员341人次。
三、大力推进医养信息化建设
一是强化数字赋能。依托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智能设备等,打造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覆盖全县养老服务监管和运营体系,建立涵盖社区养老、居家养老、机构养老和康养结合的智慧健康养老服务模式,促进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发展,进一步拓展“智慧+”在养老服务领域的应用。
二是拓展养老平台功能。逐步提升辖区养老服务机构管理服务水平,以新一代信息技术为手段,将机构监督管理所涉及的基础信息、经营数据、安全管理等核心要素信息链接起来,进行实时、动态、可视化和移动化的管理,防患未然、杜绝重大安全事故发生,有效促进各项管理服务工作落实。
三是打造“智慧+”养老服务。加快互联网与养老服务的深度融合,汇聚线上、线下资源,精准对接需求与供给,为老年人提供“点菜式”就近便捷养老服务,创新服务模式、培育服务新业态、改善服务体验,不断提升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信息化水平。
四、金融助力养老产业发展
自2019年放管服之后,新设立营利性养老机构需到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注册,到我局养老服务股进行备案;新设立非营利性养老机构需到我局审批股进行登记,再到我局养老服务股进行备案,养老服务股对养老机构进行事中、事后监管,简化了办理程序。
2015年10月20日县政府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出台了我县《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滑政〔2015〕40号),意见提出每年县财政对新建、改(扩)建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依据其建设规模(含改扩建)、投资总额、土地租期等指标,给予适当的建设补贴;根据我县政策和实际情况,考虑我县刚刚脱贫,县里财力紧张,对我县民办养老院运营情况符合我县《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滑政〔2015〕40号)相关规定,我局会积极向政府请示, 协调相关部门落实养老机构建设补贴。目前,我县养老机构用水、用电、用气、用暖均按居民生活类价格执行。
望以后多多监督工作给予更多的建议与想法,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