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A
关于对县十三届政协三次会议第116号提案的答复
王俊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我县经济适用房相关问题的提案”,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由于历史背景及政策原因,土地、房屋分属原国土资源局和原房产管理中心两个部门管理,土地和房屋不一体。而现在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将土地和房屋由一个部门管理。经济适用房房产占用土地不属于国有出让土地,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此类土地性质建设房屋无法进行不动产登记。我县目前还没有出台具体的办法可以解决此类不动产登记问题。
为解决此类问题,我局借鉴外地市解决此类问题经验,多次提请县政府成立由财政、税务、住建、自然资源等相关部门组成专项领导小组并出台《关于国有建设用地上不动产登记相关问题的意见》,未获得批准。
2024年8月底,河南省历史遗留问题导致的不动产“登记难”清理化解专项行动工作专班下发了相关文件,要求清理化解历史遗留问题导致的不动产“登记难”,根据省级要求,自然资源局目前正在提请县政府,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制定工作方案,成立工作专班,推进此项工作。
再次感谢您对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关注,希望您继续关心支持滑县自然资源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