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 A
关于对县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
第101号提案的答复
陈保红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无障碍公共设施建设,助推残疾人无障碍出行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按照道路建设设计标准要求,我局设计建设的每条道路均设置无障碍设施,且无障碍公共设施符合下发的规范标准,建设环节严格按照设计保质保量施工建设,方便残疾人无障碍出行。关于加大对无障碍配套设施的保护、维修和管理,我局将把您的建议向负责日常管理的部门进行进一步沟通协调,争取加强日常管理,给残疾人、老年人、孕妇及儿童等社会成员创造一个良好的出行环境和使用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