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县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117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
2024-12-20
作者
来源:
县政协提案委
尊敬的刘卫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2024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始终高度重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通过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相结合,不断加强食品行业监管。今年以来,共立案136起,结案125起,罚没款78.52余万元,全县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切实保障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一、开展生产经营企业肉类产品专项整治行动
聚焦生产加工单位、农贸市场、餐饮服务单位等关键场所,督促企业认真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厉打击生产经营不合格和劣质肉及肉制品违法违规行为,确保肉类产品来源可追溯,质量安全可靠。本次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900余人次,检查食品生产企业84家、食品小作坊362户,责令改正37家。查办食品生产安全违法案件9起,罚没款4.2万余元。
二、全面开展校园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组织我县375家学校食堂及其承包经营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从业人员分批次开展食品安全培训,同时要求学校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切实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依托滑县食安委出台的《滑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建立食品安全信息通报机制的通知》(滑政食安委〔2024〕4号),在各类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及抽检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教育、农业等相关部门推送。截至目前,共向教育部门通报校园食品安全情况7期,通报问题65个。今年以来检查学校食堂420家次,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197家,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28份,共立案10起,罚没款1.62万元。
三、开展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专项行动
对美团、饿了么2家网络订餐平台开展集中行政约谈并签订了食品安全承诺书。要求认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整改,把好对入网餐饮单位的审查登记关,强化食品配送过程管理,切实保障消费者饮食安全。结合正在开展的夏季食品安全百日行动,督导检查了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140家次,查处7起网络餐饮案件,罚款0.1万元。其中发现的“饿了么”平台违法线索已移交给平台属地市场监管部门。
四、加强节假日食品安全监管和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
今年以来,我局在节假日期间,共出动执法人员800余人次,检查餐饮单位3800余家次,检测食品360批次。向滑县人代会、政协会、高考等大型会议及活动提供餐饮保障,共出动监管人员230余人次,抽查检验食品200多批次,确保了重大活动餐饮食品安全。
五、开展食品批发企业专项整治行动
摸底排查批发经营单位和食品种类,从中筛查出滑县区域食品总代理78家,代理食品类别300多种。首先针对有风险隐患的冷藏冷冻食品进行重点监管,主要检查食品批发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建立进销货台账及仓储管理等情况,确保批发食品做到来源可追,去向可查。截至目前,已检查食品批发企业23家,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8家,食品批发立案2起,批发冷库移交案源1起。
六、开展“特供酒”清源打涟行动
围绕制售“特供酒”违法违规活动全链条,以酒类生产企业、食品批发市场、经营店,高档酒楼酒店、特色餐厅、主营商务宴请的餐饮服务提供者为重点,采取“股所联动”方式,在全县组织开展为期一年的“特供酒”清源打链专项行动。截至目前,专项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140余人次,检查酒类经营单位110余家,生产企业6家,查办案件1起。
七、开展食品安全整治提升百日行动
为切实保障夏季广大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严防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食品安全风险,自6月13日起,我局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夏季食品安全整治提升百日行动。主要针对夏季食品保质期短、易腐败变质、时令性强等特点加强对食品生产企业、小作坊、城乡结合部食品经营店、农贸市场、卤菜摊点、各类大排档、小吃店的监管力度。截至目前,累计检查各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1000余家次,立案36起,结案9起,罚款1.56万元,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限时整改到位并及时开展“回头看”。
八、坚持风险严控,加大重点区域、重点品种、重点环节风险监测力度。
开展了校园食堂及周边专项抽检、夏季校园专项抽检、校园学生奶制品专项抽检,截止目前共抽检食品2050余批次,开展“你点我检”食品检测进校园、进商超、进市集活动,现场免费向群众提供蔬菜、水果、生鲜肉等食品检验检测服务。
依据我局职责,结合您的建议,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继续开展市场监管领域综合整治,对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进行全覆盖检查,营造安全放心的食品安全环境,切实保障百姓“舌尖上的安全”,也希望您继续监督和支持我们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