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115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
2024-12-20
作者
来源:
县政协提案委
尊敬的王俊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 关于加强我县物业管理”的建议收悉,您的建议对我们以后加强和改进物业管理工作,提升物业服务水平十分重要,我单位高度重视,认真落实,现答复如下:
一、我县物业服务行业基本情况
1、我县物业管理工作是从2007年开始,目前还是初期阶段,经过十几年的发展,目前我县新建住宅项目物业管理覆盖率已达到100%,为改善人民群众居住条件和居住环境做出积极贡献。目前我县备案的物业服务企业有58家,在管项目82个,从业人员2300余人取得从业资格岗位证书的583人,物业管理面积约1300万平方米。
2、在2017年国家取消物业资质年度审核的情况下,我中心克服日常管理困难,采取下发整改通知、约谈企业负责人等形式做好物业公司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组织物业公司开展行业培训活动,有效提升物业服务水平和物业从业人员整体素质。
3、在我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国家文明县城等工作中,我中心组织全体物业公司按照各级要求,对全县住宅小区进行了各类量化达标创建工作,为我县整体创建工作做出了努力,并将该项工作建立常态化制度。
4、滑县房产服务中心将持续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 组织各物业企业对抗洪抢险、扫黑除恶、非法集资、禁种铲毒等工作进行宣传,并在小区显要位置进行展板条幅设置、标语张贴等工作,提高广大群众的防范意识。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7年物业服务企业资质取消后,行政主管部门对物业企业约束力降低,缺乏有效的监管手段。
2、物业管理关系千家万户利益,涉及发展改革、住房城乡建设、规划、公安、环保、城市管理、工商、人防、质监等众多部门,同时物业管理投诉的特点是矛盾纠纷多发,涉及方面众多,在处理投诉时十分困难,涉及到的相关投诉单靠某个部门远远不够。
三、下一步工作方向及措施
1、作为行业主管部门,在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严格按照《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对物业服务质量进行监督管理,督促物业服务企业严格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为广大业主提供服务,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在小区显著位置公示业主缴纳物业服务费用情况、公共水电分摊费用情况、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经营所得收益和支出情况等情况,同时建立健全物业管理电子信息平台,更好的督促物业服务企业为广大业主服务好。根据省住建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开展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定工作,努力提升滑县整体物业服务水平,更好的为广大业主提供更优质的物业服务。
2.稳步有序推进我县住宅小区规范化、长效化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大对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在职培训力度,有针对性地制定不同人员、不同岗位、不同类型住宅小区从业人员的在岗培训计划,不断提升物业服务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进而提高物业管理水平。
3.积极配合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有序推进成立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工作,做好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委员会的宣传、监督和指导,让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委员会成为物业服务企业最好的监督机构,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同时配合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社区居(村)民委员会等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社区建设、社区治安和公益宣传等工作。
4.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约定和物业的使用性质,妥善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对物业服务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消防等法律法规的行为,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及时采取合理措施制止、向有关行政执法主管部门报告并协助处理。
5.按照《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河南省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豫建〔2018〕26号)相关规定,持续做好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申办新建项目《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采取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聘物业公司提供前期物业服务方案,规范物业公司的管理行为,接受业主和业委会的公开监督,实行人性化管理,逐步树立物业公司的责任意识、服务意识、质量意识。
6.加强住宅小区日常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配套设施保修保养制度,做好配套设施日常维保记录,强化停车设施建设及管理,加强小区物业区域内环境卫生治理工作。努力增强物业企业的服务意识、大局意识,提升服务水平,为构建“富强文明、和谐美丽、幸福宜居”新滑州贡献行业力量。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继续提出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