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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县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050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 2024-12-19 作者 来源: 县政协提案委

  

  尊敬的曹守俊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加强农村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安全监管

  严格对食品生产企业进行监督管理,督促食品生产企业依法组织生产、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对生产条件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和相关要求的企业,依法从重从严查处。强化对农村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经营活动的监管,督促小作坊改善生产条件,建立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和出厂食品查验记录制度,鼓励集中生产、引导其规范发展,同时,坚决取缔无证无照生产食品的“黑作坊”、“黑窝点”。集中整治农村食品市场存在的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和在食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加工食品问题。

  二、加强农村食品流通环节安全监管

  严把农村食品市场经营主体准入关,全面核查清理农村食品经营的主体资格,及时查处无证无照经营食品违法行为。严格监督市场开办者和食品经营者落实内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监督食品经营者落实进货查验、查验记录、索证索票、购销货台帐、食品储存等制度,严把进货关和销售关,确保食品可追溯。集中整治农村集贸市场销售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三无”食品及销售假冒、掺杂掺假、过期和无食品生产许可、无食品标签等违法行为。

  三、加强农村餐饮服务环节安全监管

  严格餐饮服务许可管理,严格许可审核,确保农村地区餐饮服务单位满足餐饮食品安全基本条件和要求。开展农村餐饮服务量化分级动态管理,加强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严格落实进货索证索票和查验制度。严格规范餐饮服务单位加工操作行为,加强厨房清洁卫生规范管理,挂牌经营,实现厨房操作规范,环境清洁卫生,食品污染得到有效控制;严格规范餐饮服务单位非自产食品销售行为,严禁使用非食用物质加工制作食品,严禁销售假冒、仿冒、劣质酒水、饮料等食品。开展农村“小饭店”专项整治,重点整治规范学校周边、城乡结合部乡镇村小饭店餐饮服务行为。开展农村流动餐饮专项整治,与各镇街联合摸排农村红白喜事流动聚餐基本情况,初步建立红白喜事等农村集体聚餐活动申报备案制度,建立并落实农村流动厨师持证上岗制度。

  下一步,我局将加大农村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力度,利用农村大喇叭、电视、食品知识小手册、举办健康知识讲座等多种形式,普及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宣传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特别是加大宣传《食品安全法》,使农民群众了解一定的食品安全相关知识,增强他们对假冒伪劣食品的鉴别能力,增强抵制假冒伪劣食品的能力。强化12315投诉举报电话,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通过有效的社会力量监督使农村消费者在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能够及时得到法律的有效保护。

  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是一项长期而复杂的系统工程,关系到广大农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也希望您继续监督和支持我们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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