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县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316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
2024-12-15
作者
来源:
县政协提案委
办理情况:A
关于对县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316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安钊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构建网红直播健康机制的议案”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是逐步建立惩戒曝光直播违法行为机制。配合市场监管、网信办等部门,紧扣当前网络直播营销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强化案件查处力度,形成监测发现问题线索与风险防范全流程闭环处置机制,曝光网络直播营销系列违法案件,倒逼直播主体依法依规经营。
二是直播平台建立直播内容留存机制。建议直播平台对商家的直播视频在一定时间段内进行留存备案,既可用于执法部门搜集违法信息,又可用于消费纠纷调解判定。
三是协同逐步建立动态数据库。由直播平台、市场监管部门根据平台注册信息和市场准入系统信息,共同建立直播营销主体动态数据库,用于部门监管和数据统计。
四是督促平台加强对“网红带货”管理。指导平台制定并落实网红主播的准入和奖惩管理制度,杜绝直播中的虚假宣传、过度营销行为。加强对网红商品的质量管控,在追求“名气”的同时筑牢产品质量的底线。
感谢安钊委员对我县电商工作的关心和指导,我们下步的电商工作会更加注重构建网红直播健康机制。坚持鼓励创新、包容审慎的监管原则,坚守安全和质量底线,对出现的问题及时引导和处置,配合市场监管等部门严查以创新名义实施的网络违法行为,促进我县“网红经济”规范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