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县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094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
2024-12-13
作者
来源:
县政协提案委
办理结果:A
滑县公安局关于对
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94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李秀章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亟待完善未成年人罪错分级干预体系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在提案中提出的建议,对未成年人罪错行为分级干预体系分析透彻、客观深刻,建议措施操作性强,对有效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遏制其上升趋势,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一、解决罪错行为分级干预不明晰方面
在接到您的提案后,我局指派专人组成工作组,对未成年人罪错行为分级干预体系进行研究分析,并请示上级公安机关得到了明确的回复。2024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已研究起草了《关于加强未成年人罪错行为分级干预矫治的意见(试行)》,在5月份意见已征求完毕,拟联合最高法、公安部等部门共同出台。《意见》对成年人罪错行为分级干预工作的程序和实体方面进行了全面的规定,在分级干预的适用对象、适用范围,不良行为的干预和应急处置、涉罪未成年人的矫治帮教、干预矫治的转换衔接等各个方面都有详细规定。此外,在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公报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部署了多项改革措施,其中提出,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强化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制定专门矫治教育规定。您的建议与中央政策精神高度契合,给我们公安机关提供了很好的工作思路,我们将积极并认真借鉴您的建议和措施。
二、罪错行为分级干预中的工作情况
一是高度重视罪错行为分级干预工作。滑县公安局始终将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和安全保护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充分发挥公安机关职能作用,紧紧围绕我局目前正在开展的“豫筑平安”夏季治安打击整治行动,将防控未成年人犯罪和加强未成年人安全教育管理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任务,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抓好各项工作措施落实,确保落到实处,见到实效,坚决遏制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高发势头,坚决防止各类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案事件发生。二是深入开展不良行为未成年人摸排。2024年以来,滑县公安局组织专人对辖区内不良行为未成年人进行滚动摸排,对未纳入管控视线的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按照规定规范录入治综平台特定对象模块纳入关注。此外,查清辖区内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底数,建立工作台账,实行“一人一表”,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民警,动态掌握其活动轨迹和现实表现,按照公安部《社区警务工作规范(试行)》要求每月开展走访核实,落实教育惩戒措施。截止目前,已摸排并纳入关注23人。三是切实强化干预矫治教育。滑县公安局在日常警务工作中,注重发现或接报未成年人不良行为,及时制止并依法进行干预。按照罪错行为分级干预原则,对未成年人吸烟饮酒、旷课逃学、沉迷网络、参与赌博、参加邪教活动的,及时予以制止,依法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消除或者减轻危害后果,采取措施严加管教、接受家庭教育指导。对未成年学生偷窃少量财物,或者有情节轻微的欺凌行为的,督促学校依法采取相应的管理教育措施。对拒不接受配合矫治教育措施,或者多次实施严重危害社会行为,实施严重危害社会行为情节恶劣或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要求配合相关部门将其送入专门学校接受专门教育。2024年,我局已根据罪错行为分级干预有关要求,将3名多次实施违法行为情节恶劣的未成年人,由政府出资,送专门学校进行矫治。
衷心感谢您对滑县公安工作的关注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