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直观分析县级政府可以自由分配财力情况,将县级政府可自由分配转移支付称为一般性转移支付。主要由省财政安排给市县的财政性补助资金,不规定具体用途。根据省财政下达我县情况,2016年预算安排一般性转移支付128626万元。
专项转移支付,是具有政策倾向性和宏观意图的转移支付制度,由下级政府按照上级政府规定的用途安排使用,不得挪作他用。2016年预算安排专项转移支付137811万元,重点用于农林水、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交通运输、节能环保等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