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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

发布时间: 2023-07-06 作者: 来源: 工信局

  【政策依据】1、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工信部联科〔2010〕540号)。

  2、《河南省工信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组织推荐申报2022年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的通知》

  3、《河南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工作实施方案 (试行)》

  4、《中共滑县县委滑县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滑发〔2019〕10号)

  【遴选标准】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信用、纳税信用和银行信用良好;

  2.在国内建有科研、生产基地且中方拥有控制权;

  3.已认定为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

  4.技术创新成果通过实施技术改造,取得了较显著的成效;

  5.具有一定的生产经营规模,从业人员300人以上,年销售收入3000万元以上,资产总额4000万元以上。

  【认定标准】1.已认定为省级及以上企业技术中心或其他国家级或省级创新平台一年以上,且处于有效期内;

  2.具有一定的生产经营规模,从业人员300人以上(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认定为智能工厂、智能车间的,从业人员200人以上),年销售收入3000万元以上,资产总额4000万元以上,每年均有新产品销售收入;

  3.全面达到省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等单位联合印发的 《推动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活动全覆盖工作方案》 (豫科〔2021〕118号)有关 “四有”要求,有较稳定的高素质研发人员队伍 (须证明技术带头人及主要技术创新人员为申报单位人员),有持续稳定的研发费用支出且研发支出与主营业务收入之比达到行业领先水平,与高校、科研院所 (含国家级和省级创新 中心)有持续稳定的产学研合作关系 (每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