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专题专栏 >> 2021年专题 >> 优化营商环境专栏 >> 工作动态

关于印发《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的通知(发改体改规〔2025〕466号)

发布时间: 2025-04-25
作者:
来源: 发展改革委
 

  国家发展改革委 商务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印发《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的通知

  发改体改规〔2025〕46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  《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已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自即日起印发实施,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2022年3月12日发布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发改体改规〔2022〕397号)同时废止。国家发展改革委商  务  部市场监管总局2025年4月16

《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
主办: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滑县道口镇解放路中段
网站标识码:4105260003备案序号:豫ICP备2023004875号
豫公网安备 41910402000001号电脑版
Produced By CMS 网站群内容管理系统 publishdate:2025/04/28 11:18: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