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专题专栏 >> 2020年专题 >> 疫情防控专栏 >> 防控信息

枣村乡对未报备来(返)滑人员的通报(第七期)

发布时间: 2022-10-26
作者:
来源: 枣村乡党政办
 

  

  当前,外防输入是疫情防控工作的重中之重,如实报备个人行程是每一位公民应尽的义务。根据疫情防控政策要求,来(返)滑人员必须提前3天进行报备,但我乡仍有个别来(返)滑人员未按相关规定在“豫事办”平台进行报备,存在疫情输入风险。现对未按要求进行报备的人员通报如下:案例一:2022年10月24日,枣村乡后村村民张某宽(身份证号410526*********178)从河南省濮阳市华龙区黄河路返回枣村乡后村,未按规定主动报备。现给予其罚款、训诫处罚。案例二:2022年10月24日,驻马店市上蔡县居民栗*(身份证号412*********26X)从驻马店市上蔡县教育局到枣村乡枣村集村,未按规定主动报备。现给予其罚款、训诫处罚。  希望全乡广大群众要引以为戒,深刻汲取以上案例教训,本着对社会、家庭、本人负责的态度,严格遵守来(返)滑人员提前3天在“来(返)豫报备”系统进行报备的规定,积极履行防疫责任和义务。对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瞒报行程信息或不主动报备登记,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因瞒报行程或不主动报备登记被判定为密接、次密接人员,集中隔离费用自理;对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严肃追责。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让我们携起手来,团结一心、众志成城,筑起疫情防控安全防线,共同守护平安家园。

枣村乡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0月26日

主办: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滑县道口镇解放路中段
网站标识码:4105260003备案序号:豫ICP备2023004875号
豫公网安备 41910402000001号电脑版
Produced By CMS 网站群内容管理系统 publishdate:2025/04/30 18:15: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