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滑县2025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主体遴选方案

发布时间: 2025-04-02 作者 来源: 滑县农业农村局

  

  为进一步提高我县秸秆综合利用水平,建立健全秸秆综合利用产业体系,持续促进农民增收。结合我县实际,提前对项目进行规划筹备,待省、市正式方案下发后,以正式方案为准。

  一、指导思想

  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农业农村减排固碳、发展绿色循环农业、促进乡村振兴为目标,加快构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机制,引导我县秸秆综合利用提质增效。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各乡镇政府要把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培育壮大秸秆收储企业,加快构建农作物秸秆收储、加工、利用紧密衔接的产业链条,实现多方共赢。

  (二)因地制宜、突出重点。根据各乡镇种植业和养殖业特点,结合区域内秸秆利用现状以及资源禀赋,选择重点区

  域,建设一批标准化秸秆收储中心,加快推进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发展。

  (三)集中连片,整体推进。优先支持在土地面积广、连片成方且综合利用工作有基础的区域,尤其是能够实现整乡推进或整村推进的区域实施。

  (四)多元利用,农用优先。按照“先农后工、先饲后肥”的思路,推进秸秆饲料化、能源化利用,落实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同时要充分发挥农作物秸秆资源的巨大经济效益,加快推进秸秆资源化、商品化利用,合理引导秸秆能源化、饲料化利用,推动秸秆向多元循环方向发展。

  三、项目实施内容

  项目重点支持标准化秸秆收储中心建设、秸秆离田、农机具购置、秸秆饲料化项目4项补贴范围。申报主体须在滑县县域内组织实施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

  四、项目申报

  (一)申报时间:2025年4月2 日— 4月10 日。

  (二)遴选公示:实施主体遴选方案在滑县人民政府网、云上滑州上进行公示。

  (三)遴选范围。在本县区域内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机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业公司、秸秆收储企业等。

  (四)申报材料。

  申请实施滑县2025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的实施主体,须按照要求填写《滑县2025年秸秆离田项目实施主体遴选申请表》《滑县2025年秸秆收储中心建设项目实施主体遴选申请表》《滑县2025年农作物秸秆饲料化项目实施主体遴选申请表》《滑县2025年农机具购置项目主体遴选申请表》(见附件)。所有申请表一式三份,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县农业农村局,县农业农村局项目技术指导组负责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查、备案,确定实施主体,实施主体确定后在滑县人民政府网、云上滑州公众号上进行7天公示。

  (五)申报主体应具备条件。

  1、秸秆离田收储项目。申报主体须有一定打捆离田作业基础、有配套的秸秆收储机械,实施区域须经所在乡镇政府主要领导同意,实施地块须成方连片,重点支持作业能力强、拉动产业发展并具有较大市场销售能力的实施主体。

  2、标准化秸秆收储中心建设项目。一是须具备完善、合规的证明材料;二是须得到所在乡镇支持;三是须有适度规模的收储场地,收储中心建设5亩以上,有正规用地审批手续,签订的土地租赁合同自申报之日起不低于5年,且选址符合消防安全要求,交通便利、远离村庄、学校、加油站、高压线、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等;四是有一定秸秆收储工作基础,具备项目实施的执行力。

  3、农作物秸秆饲料化项目。秸秆黄贮饲料化,即以秸秆经过黄贮、氨化、微贮等物理、化学和生物技术处理,提高其营养价值、养分含量后用于饲养畜禽。须有完善的发酵池。

  4、农机具购置项目(重点支持秸秆离田的打捆机、拖拉机、搂草机、抓草机、玉米双收机和秸秆深加工机器设备等)。一是须具备完善、合规的证明材料;二是须所在乡镇支持;三是须有一定秸秆离田规模、收储工作基础好,有具备项目实施的执行力;四是直接用于秸秆离田的重要农机具,须为确定实施主体后,新购置设备(凡是在农业机械技术中心享受过国家或省补贴过的机械不在此次补贴范围);五是须参与实施秸秆离田项目,否则不予申报。

  申报以上项目的实施主体须在滑县县域内组织实施,且必须签订承诺书,保证项目持续良好运行。

  五、注意事项

  (一)审查贯穿农作物秸秆利用项目整个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主体,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资格。

  (二)各乡镇和相关工作人员要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申报条件和要求据实报名和审核。

  (三)按照先后顺序进行登记和审核,申报时间截止后,不再接受任何报名。

  (四)申请表中需经乡镇(街道)、行政村同意的,须由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并加盖公章。

  (五)在实施过程中因不可抗拒自然灾害或天气(如连阴雨)、或实施主体出现特殊变故等不可逆因素造成项目不可实施的,经实施主体申请,并由领导小组同意后,可对项目内容或实施主体进行调整。

  (六)根据遴选结果,制定具体项目实施工作方案,并报县政府研究同意后,上报省农业农村厅备案。

  (七)本方案由县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联系人:宋俊崇联系电话:8163510 17637298021

  监督电话:8163009

  申报地点:滑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院内西南栋楼二楼东,滑县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站。

  附件:

  1.滑县2025年秸秆离田项目遴选申请表

  2.滑县2025年标准化秸秆收储中心建设项目遴选申请表

  3.滑县2025年农作物秸秆饲料化项目遴选申请表

  4.滑县2025年农机具购置项目主体遴选申请表



  滑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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