滑县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申报2017年河南省智能车间智能工厂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08-19
作者:
来源:
各乡镇经济办公室、产业集聚区经济发展科、各企业:
根据《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开展2017年河南省智能车间智能工厂申报工作的通知》(豫工信产融〔2017〕215号)精神,为做好我县企业智能车间智能工厂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智能车间
1.在我省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业企业,财务状况和运营情况良好。
2.作为企业独立生产单元的车间,在智能制造实践中已经取得明显成效,在本省同行业具有典型示范意义。
3.智能装备广泛应用。自动化生产线、机器人等自动化、智能化生产、试验、检测等设备台套(产线)数占车间设备台套(产线)数比例不低于50%。
4.车间设备互联互通。通过采用现场总线、以太网、物联网和分布式控制系统等信息技术和控制系统,建立车间内互联互通网络,车间内生产设备联网数占智能化、自动化设备总量的比例不低于50%。
5.生产过程实时调度。生产设备运行状态实现实时监控、故障自动报警和诊断分析,生产任务指挥调度实现可视化,关键设备能够自动调试修复;车间作业计划自动生成,生产制造过程中物料投放、产品产出数据实现自动采集、实时传送,并可根据产品生产计划基本实现实时调整。
6.物料配送实现自动。生产过程广泛采用二维码、条形码、电子标签、移动扫描终端等自动识别技术设施,实现对物品流动的定位、跟踪、控制等功能,车间物流根据生产需要实现自动挑选、实时配送和自动输送。
7.产品信息实现可追溯。在关键工序采用智能化质量检测设备,产品质量实现在线自动检测、报警和诊断分析;在原辅料供应、生产管理、仓储物流等环节采用智能化技术设备实时记录产品信息,每个批次产品均可通过产品档案进行生产过程和使用物料的追溯。
(二)智能工厂
1.在我省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业企业,财务状况和运营情况良好。
2.企业的工厂在智能制造5种新模式中,开展一种及以上新模式的创新实践,基本具备相应模式的关键要素(参考附件1)。
3.企业的工厂通过智能制造新模式的应用在降低运营成本、缩短产品研制周期、提高生产效率、降低产品不良品率、提高能源利用率等方面已取得明显成效。
4.通过智能制造新模式的应用,带动企业研发、制造、管理、服务等各环节智能化水平提高;企业智能化发展在本省同行业处领先水平,具有示范带动作用。
二、认定程序
(一)县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对企业申报省智能车间和智能工厂的材料进行初审,并到企业现场核查后,出具正式推荐文件上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委。每个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限报1个智能车间或智能工厂。
(二)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提出预选名单,并向社会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省工业和信息化委根据专家意见和公示收集的反馈意见予以认定,发文公布。
三、工作要求
申报企业于2017年8月24日前申报书(见附件4、5)一式三份,报送至县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同时报送企业申报材料电子版,按每个企业单独一个文件夹的形式报送(文件夹以企业名称命名)。
联系人及电话:
贺永敏0372-8662206,hxgxjxxh@126.com
附件:1.2017年智能车间智能工厂申报附件汇总资料
2017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