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滑县农业局关于滑县2016年支持规模化粮食生产经营主体开展重大技术推广补助项目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17-01-04 作者 来源:

为加速农业重大技术推广应用,推进我县粮食适度规模经营,加快农业发展方式转变,根据《滑县2016年支持规模化粮食生产经营主体开展重大技术推广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单位申报条件

项目单位应当具备以下条件:经备案的土地流转面积在500亩以上,土地流转合同须延续至5年以后;经营耕地相对集中,基础设施较为完善;以种植小麦、玉米为主;有固定的办公及生产经营场所。

二、申报程序

1.发布公告:按照“公开、公平、公正、自愿”的原则,通过滑县人民政府网站,面向全县发布公告,择优选择符合条件的规模化粮食生产经营主体。

2.乡镇初审:项目申报主体向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填写“项目单位候选人申请表”,同时需提供工商部门备案资料、法人代表身份证、土地流转合同等,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一式2份乡镇人民政府和县农业部门各备存1份),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初审,初审通过后,列为项目单位候选人,项目单位候选人制定项目实施方案,连同“项目单位候选人申请表”一并上报县农业局。

3.第三方机构评审:县农业部门委托第三方机构对乡镇上报初审项目单位候选人进行评审,列为项目单位预备人。

4.确定项目单位:根据第三方机构评审结果,经县农业部门研究后,在滑县人民政府网站对项目单位预备人进行公示,公示期结束无异议后,确定为项目单位。

三、推广应用的重大技术

根据省实施要求和我县实际,2016年项目资金重点支持以下技术:

1.水肥一体化技术。小麦、玉米轮作模式,实施面积不低于300亩;

2.机械化烘干技术;

3.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

项目单位根据生产需求和资金额度,从确定推广应用的4项重大技术中自主选择1项以上重大技术,所选定的重大技术应尽量做到全覆盖。所有机械设施设备采购不得重复使用农机购置补贴。各项技术涉及设施设备见附件。

四、报名截止时间

2017年1月6日下午5:00以前,符合申报条件并自愿承担项目的主体向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

特此公告

附件:项目涉及设施设备目录

2017年1月3日

附件【项目涉及设施设备目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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