滑县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滑县财政局关于申报2017年河南省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两化融合类)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11-17
作者
来源:
各乡镇经济办公室、产业集聚区经济发展科、各企业:
根据《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7年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两化融合类)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豫工信联产融〔2016〕253号)精神,为做好我县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依据
(一)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豫财企〔2015〕22号);
(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国制造2025河南行动纲要的通知》(豫政〔2016〕12号);
(三)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2016年信息化推进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6〕20号);
(四)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河南省产业融合创新推进2016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工信产融〔2016〕119号)。
二、支持方向和重点
(一)两化融合
1.支持工业企业数字化生产线、智能车间、智能工厂建设,信息系统集成应用,智能仓储建设项目;
2.支持工业企业服务型制造个性化定制、产品远程监测管理、工业企业电子商务集成应用项目。
(二)信息技术综合应用平台
1.支持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综合应用平台建设项目;
2.支持工业行业电子商务平台建设项目。
三、资金规模和安排原则
2017年先进制造业专项资金(两化融合类)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统筹安排。我县资金规模为117万元,按照资金安排规模的200%申报项目,申报规模为234万元。省工业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将按照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上报项目顺序依次安排项目评审和资金支持,并根据项目评审情况,对项目实际资金安排规模在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之间适当调剂。
四、支持方式
采取事后奖补方式,对企业(项目)直接进行补助,其中:
(一)两化融合项目。补助额度为不高于项目已完成的设计、研发、生产、检测、监测等设备采购,软件采购和技术投资(以协议和发票为准)的30%,单个项目补助资金一般不超过1000万元。完成投资计算区间为2015年10月1日至2016年9月30日。
(二)信息技术综合应用平台项目。补助额度为不高于项目已完成的平台建设和升级改造、软件和硬件配置、网络接入等投资(以协议和发票为准)的30%,单个项目补助资金一般不超过1000万元。完成投资计算区间为2015年10月1日至2016年9月30日。
五、申报条件和材料
(一)申报条件
1.在河南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法人治理结构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财务状况及会计信用、纳税信用、银行信用良好;
2.申报项目符合专项资金支持方向和重点;
3.生产经营或业务开展情况良好;
4.必须按规定向财政部门报送企业财务会计报告和有关信息;
5.近3年没有因财政、财务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受到县级以上财政部门及相关监管部门的处理处罚;
6.项目形象进度达到70%以上。
(二)申报材料
1.项目申请表(见附件3);
2.项目申报书(见附件4);
3.法人营业执照;
4.项目申请说明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见附件5);
5.项目核准或备案文件;土地证或用地预审意见或土地、房屋租赁协议;项目环评批复文件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豁免证明;
6.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5年度会计报表和审计报告(带验证码);
7.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6年截至9月30日的会计报表和审计报告(带验证码);
8.项目购置或租赁设备、软件、技术、服务等清单、合同、发票、记账凭证等;
9.项目其他辅助证明材料(包括技术成果鉴定书、检测报告、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或其他技术证明材料等);
10.企业对所提供资料真实性并承担法律责任的声明(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人代表签字)。
六、、申报程序和时间要求
1.企业自愿申报。申报企业(单位)根据申报指南,向县工信委和财政局提交资金申请报告(各1份),附件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申报截止时间为2016年11月21日,过期不予受理。
2.部门审核。按照逐级审核上报原则,县工信委会同县财政局依次对申报企业(单位)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
3.部门联合上报。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对符合申报要求的项目由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工信部门、财政部门联合行文上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各2份);同时将企业资金申请报告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委(2套),附件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县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于建章电话:13569049219邮箱:hxgxjxxh@126.com
县财政局服务贸易科
王喜兵电话:0372-8169008 邮箱:hxczjlh@163.com
附件:附件资料
2016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