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滑县秋季房博会暨团购房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09-06
作者
来源:
各乡(镇)人民政府,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
《2016年滑县秋季房博会暨团购房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6年9月2日
2016年滑县秋季房博会暨团购房活动
实施方案
为促进我县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繁荣房地产销售市场,引导居民有序消费,将于2016年9月23日—25日在新区广场举办滑县秋季房博会暨团购房活动。为确保活动顺利举行并达到预期目的,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农民进城购房扩大住房消费的意见》(滑政办〔2015〕176号)文件精神,广泛动员群众参与,努力为参展企业与购房者搭建良好的沟通交易平台,为助推我县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全面加快“富强文明、和谐美丽、幸福宜居”新滑州建设发挥积极作用。
二、总体目标
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提出的打造全省地区副中心城市、全国新型农业现代化先行区和全省“五化”协同发展实验区目标,宣传和落实县政府关于促进农民进城购房措施,集中展示我县房地产开发建设成果,让群众全面了解优秀房地产开发企业和精品住宅项目,改善人居环境,推进滑县新型城镇化进程。
三、活动安排
(一)活动名称、主题、时间及地点
名称:2016年滑县秋季房博会暨团购房活动
主题:魅力新滑州品质新生活
时间:2016年9月23日—25日
地址:新区广场
(二)活动参展对象及展示交易范围
1.参展对象:金融机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屋中介、物业管理公司、装饰设计企业、建材家居经销企业、咨询机构。
2.展示交易范围:房地产开发项目展示、销售,家庭设计装饰、新型建材、家具展示、住房信贷、各类房地产信息、物业管理及中介服务项目、企业形象宣传等。
(三)活动内容
1.2016年9月23日上午,举办滑县秋季房博会暨团购房活动启动仪式。
2.活动期间,将进行楼盘、家装建材展示展销,届时部分团购商品将给予优惠。
3.活动期间,每日举办一场文艺演出活动,吸引更多观众参与。
4.活动期间,将举办抽奖活动,现场所有参与群众,均可获得一次抽奖机会,提高群众参与热情。
5.活动期间,本着让利群众的原则,组织各种现场购房优惠活动,奖品金额或形式由各参展单位确定。
四、活动要求
1.加强领导,周密部署。为加强对本届房博会暨团购房活动各项工作的组织协调,成立2016年滑县秋季房博会暨团购房活动组委会(成员名单见附件)。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此次活动对我县经济发展的重要性,从滑县发展大局出发,按照“政府主办、部门协调、各方联动”的工作原则,完善工作协调机制,加强联系沟通,及时协调处理工作中出现的各类问题。组委会办公室要积极主动协调组织好本次活动,确保取得圆满成功。
2.积极参与,服从安排。各房地产开发、装饰、建材、家居、家电等参展企业要服从大局,严格按照要求积极参展,充分利用这一活动平台,精心策划参展方案、加大优惠力度,服从组委会的安排。
3.大力宣传,营造氛围。为做好本次活动的宣传造势工作,滑县电视台、滑县人民广播电台、滑县政府网站要开辟专栏,跟踪报道,宣传和展示活动的进展情况和成果,共同营造宣传氛围,扩大活动信息覆盖面,提高群众参与度,形成浓厚的宣传氛围。
附件:2016年滑县秋季房博会暨团购房活动组委会成员名单
附件
2016年滑县秋季房博会暨团购房活动
组委会成员名单
主 任:郑进武 县政府党组成员、总工会主席
副主任:李红斌 县委办副主任、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
于宗铎 县政府办常务副主任、人防办主任
仝亚平 县住建局局长
李林 县城管局局长
万振兵 县广播电视局局长
齐百山 县金融办主任
李自兵 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
赵玲 县住建局党组成员、房管中心主任
李华 县公安局副局长
郭守勤 产业集聚区党工委副书记
成员:各乡(镇)乡镇长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负责房博会暨团购房活动具体工作,于宗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赵玲、王树梅、齐立欣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各相关单位要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广播电视局负责房博会暨团购房整个活动的组织、策划、统筹、协调,搞好新闻报道及其他相关工作;住建局、房管中心会同广播电视局组织安排房博会暨团购房活动有关事务,组织符合条件的房地产企业按要求参展;住建局负责装修、建材企业参展,开展房地产有关政策咨询服务;房管中心会同广播电视局组织有家装需求的群众参加活动;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协调各单位、各乡镇组织团购房有关工作,并协调各单位、各乡镇有购房意愿的干部职工按时参加活动,同时要会同房管中心按照一定的标准,在参展楼盘中遴选、确定数家团购楼盘;公安局负责房博会期间治安、交通、消防、安保等工作;城管局负责房博会周围环境卫生,保持清洁;产业集聚区管委会负责新区广场场地协调、保洁、用电等相关工作;金融办负责组织银行做好购房贷款政策宣传、解释工作;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做好公积金发放等方面的宣传工作;各乡镇负责有购房意愿群众按时参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