滑县农业局滑县财政局关于公开遴选规模化粮食生产经营主体重大技术推广补助项目项目单位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16-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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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速农业重大技术推广应用,推进我县粮食适度规模经营,加快农业发展方式转变,按照《滑县支持规模化粮食生产经营主体开展重大技术推广补助实施方案》(滑农〔2016〕84号)文件精神,现公开遴选规模化粮食生产经营主体重大技术推广补助项目项目单位。
一、申报条件
项目申报主体应当具备以下条件:经备案的土地流转面积在500亩以上,土地流转合同须延续至5年以后;在已建成高标准粮田区域内同等条件下优先,经营耕地相对集中,基础设施较为完善;以种植小麦、玉米粮食作物为主;有固定的办公及生产经营场所;本年度内没有承担正在实施还未验收结束的农业项目。
二、申报程序
1.发布公告:按照“公开、公平、公正、自愿”的原则,通过滑县人民政府网站,面向全县发布公告,择优选择符合条件的规模化粮食生产经营主体。
2.乡镇初审:项目申报主体向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填写“项目单位候选人申请表”,同时需提供土地流转备案资料、工商部门备案资料、法人代表身份证、土地流转合同等,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一式2份乡镇人民政府和县农业部门各备存1份),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初审,初审通过后,列为项目单位候选人,项目单位候选人制定项目实施方案,连同“项目单位候选人申请表”一并上报县农业部门和县财政部门。
3.第三方机构评审:县农业部门委托第三方机构对乡镇上报初审项目单位候选人进行评审,列为项目单位预备人。
4.确定项目单位:根据第三方机构评审结果,经县农业部门研究后,以书面材料告知县财政部门,并在滑县人民政府网站对项目单位预备人进行公示,公示期结束无异议后,确定为项目单位。
三、项目单位名额
原则上不超过2个。
四、推广应用的重大技术
围绕政策支持目标,重点选择粮食作物生产过程中,先进适用、生产急需、一次性投入较大的重大技术进行支持。2016年重点支持以下技术:
1.水肥一体化技术。小麦、玉米轮作模式,实施面积不低于300亩;
2.机械化烘干技术;
3.先进的病虫害防控技术,包括太阳能杀虫灯、自走式喷杆喷雾机、植保无人机。
五、项目资金使用方向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农业厅关于下达河南省支持规模化粮食生产经营主体开展重大技术推广补助资金的通知》(豫财农〔2016〕64号),下达我县补助资金192万元。项目单位根据生产需求和资金额度,从确定推广应用的3项重大技术中选择1项以上重大技术,所选定的重大技术应尽量做到全覆盖。财政支持资金主要用于重大技术推广应用所需设备、设施的购置和建设。所有机械设施设备采购不得重复使用农机购置补贴。
六、报名截止时间
2016年8月9日前,符合申报条件自愿承担项目的主体向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
特此公告
2016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