滑县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滑县财政局关于申报2016年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第二批)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08-30
作者
来源:
各乡镇经济办公室、产业集聚区经济发展科、各企业:
根据《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申报2016年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第二批)的通知》(豫工信联规〔2016〕183号)精神,为做好我县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第二批项目申报参照《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6年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豫工信联规〔2016〕81号,以下简称《指南》),在《指南》基础上增加和调整部分内容。
一、申报依据,在《指南》“申报依据”中增加:
(一)《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公布2015年河南省“互联网+”工业创新示范企业名单的通知》(豫工信产融〔2016〕23号);
(二)《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公布2015年河南省智能制造试点名单的通知》(豫工信产融〔2016〕24号);
(三)《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公布2016年河南省“互联网+”工业创新示范企业名单的通知》(豫工信办产融〔2016〕114号);
(四)《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公布2016年河南省智能制造试点名单的通知》(豫工信办产融〔2016〕115号)。
其他内容不变。
二、支持重点和方向,在《指南》“支持重点和方向”中“信息产业类”项目增加:
支持已认定的2015年、2016年省级智能制造试点和“互联网+”工业创新示范企业。
其他内容不变。
三、资金规模
本次专项资金仍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统筹安排。我县资金规模为360万元,按照资金安排规模的200%申报技术改造类项目和信息产业类项目,申报规模为720万元,原则上按照技术改造类资金规模和信息产业类资金规模1.2∶1的比例申报项目。
其他内容不变。
四、支持方式,按照《指南》内容不变。
五、工作程序和时间节点
1.企业自愿申报。申报企业(单位)根据申报指南,向县工信委和财政局提交资金申请报告(各1份),附件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申报截止时间为2016年9月6日,过期不予受理。
2.部门审核。按照逐级审核上报原则,县工信委会同县财政局依次对申报企业(单位)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
3.部门联合上报。对符合申报要求的项目由县工信委、财政局联合行文上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各2份);同时将企业(单位)资金申请报告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委(3套),附件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省邮箱。
六、具体要求,在《指南》“具体要求”中增加:
申报单位(企业)项目必须符合“同一企业、同一项目在2015年、2016年未得到省财政专项资金支持”条件。
其他内容不变。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县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规划科
翟书爱电话:0372-8132183 邮箱:hxgxjghk@163.com
县财政局服务贸易科
王喜兵电话:0372-8169008邮箱:hxczjlh@163.com
附件:
1.《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6年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豫工信联规〔2016〕81号)
2.河南省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汇总表(技术改造类和信息产业类)
3.河南省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技术改造类和信息产业类)
2016年8月26日
附件【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关于申报2016年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第二批)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