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行政许可法》及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建局对近期申请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初步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期10个工作日。各企业若对初步审查意见有异议,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申诉上报。
任何有关单位及个人,凡对企业申报资质情况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形式进行反映。反映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进行核查。对于升级中弄虚作假的企业,二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类别资质,新设立企业弄虚作假的,二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
联系单位: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监察室
联系地址:滑县道口镇桥东北路15号
邮政编码:456400
咨询电话:0372-8135774 监督电话:0372-8135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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