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4年先进制造业专项引导资金的通知》(豫财企[2014]47号)和《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先进制造业专项引导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豫工信联规[2014〕694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专项资金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先进制造业专项引导资金项目
(一)企业申报资格:申报企业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工业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豫财企[2013]11号)要求,申报项目必须属于2014年1月1日以来已开工的建设项目,并符合豫工信〔2014〕694号文件支持方向;2013年以来各项财政资金已支持的企业,不再重复支持。
(二)资金支持方式:以项目贷款贴息或奖补的方式,项目单位可自行选择一种补贴方式。
(三)申报材料要求
(1)按照《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工业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豫财企〔2013〕11号)第十条要求提供相关资料;(2)企业提供的所有材料在复印时要字迹清晰,在提供上述复印件基础上,提供相关原件;(3)由企业法人代表签字、承担法律责任的承诺书。
(四)项目申报、评审、公示
企业项目申报材料1式2份,根据申报项目,分别报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规划股、财政局服务贸易股各1份,受理截止时间为2015年3月13日,过期不再受理。
项目申报结束后,县工信局、县财政局召集相关职能部门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对审核通过的项目,县工信局、县财政局组织成立行业评审组和财务评审组,采取查看申报材料、实地查看等方式进行行业和财务评审,确定项目扶持对象,并在滑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二、节能减排成套装备生物医药和食品工业链、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
原县工信局联合县财政局于2014年12月2日在滑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了《关于申报节能减排成套装备、生物医药和食品工业链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关于申报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资金项目的通知》,根据我县实际,经研究,原通知中企业申报项目备案时间调整为“2013年1月1日以来”,将受理截止时间延长至2015年3月13日,其他内容不变。各申报企业请直接登录滑县人民政府网站,根据上次发布的通知申报内容要求,做好项目申报工作。
联系人:先进制造业专项引导资金、节能减排成套装备、生物医药和食品工业链项目: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规划股翟书爱,电话8132183,电子信箱hxgxjghk@163.com.
中小微企业发展资金项目:县工业和信息化局中小企业办公室杜新敏,电话:8112302,电子信箱hnhxgxj@126.com.
县财政局服务贸易股杜建利,电话8169008,电子信箱hxczjlh@163.com。
附件1:《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工业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豫财企〔2013〕11号)(请在河南省财政厅网站“服务企业”栏目查询)
附件2:《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先进制造业专项引导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豫工信〔2014〕694号)
二〇一五年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