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农民工赵某到滑县法院执行局领取了劳务款4400余元。对于这么快就拿到了该笔劳务款,赵某表示由衷的感谢。
今年8月,赵某与龙某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确认龙某于2016年9月15日前一次性支付赵某劳务款人民币4400元。调解书生效后,龙某拒不履行。
执行立案后,借 “河南全省法院第八次‘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等系列涉农维权活动的东风,执行干警于12月10日传唤被执行人龙某,并对其释法析理和阐明拒不履行的严重后果。迫于法律的震慑,龙某最终当场将该笔劳务款交给赵某。该案快速顺利执结,助力了农民工权益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