滑县完成县乡卫生计生机构整合工作
发布时间:
2016-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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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去年完成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部门组建工作以来,近日,滑县相继对卫生计生县、乡监督机构、妇幼保健计生服务机构和乡镇行政管理、服务机构等进行了职能和机构整合重组,理顺了卫生计生县、乡、村管理体制。
组建滑县卫生计生监督机构。根据河南省卫生计生委、省编办、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省政府法制办、省中医管理局《关于整合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工作的实施意见》(豫卫监督〔2016〕25号)精神,将原卫生行政部门所属“滑县卫生监督所”与原县人口计生行政部门所属“滑县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大队”合并,组建“滑县卫生计生监督局”,依法行使卫生计生监督执法职权。不再保留滑县卫生监督所与滑县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大队牌子,两机构现有在编人员和退休人员整体划转。
整合设置县乡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机构。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中发〔2015〕40号)和国家卫生计生委、中央编办《关于优化整合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资源的指导意见》(国卫妇幼发〔2013〕44号)等文件精神,在县一级,将原卫生行政部门所属“滑县妇幼保健院”与原人口计生行政部门所属“滑县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站”合并,组建成立“滑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承担全县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业务管理、项目管理、培训和技术支持工作;在乡一级,将原乡镇政府所属“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职能与原卫生行政部门所属“乡镇卫生院”妇幼保健职能整合,在乡镇卫生院和产业集聚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加挂“××乡(镇)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牌子,接受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乡镇政府双重管理。乡级计划生育管理工作仍由乡镇政府负责,加强乡镇计生办计划生育管理职能。乡镇卫生院(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领导干部由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征求乡镇政府意见后任用。县、乡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人员配备向卫生技术人员倾斜,卫生技术人员比例不低于总人数的80%。
理顺乡镇管理和服务机构。根据工作需要,将在乡镇社会事务办公室挂牌的“计划生育办公室”更名为“卫生和计划生育办公室”,将乡镇政府所属事业单位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更名为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中心。更名后,各乡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卫生和计划生育办公室)”增加卫生行政管理相关职能,各乡镇“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中心”增加卫生服务相关职能,理顺县、乡管理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