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
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核发
二、实施主体
滑县市场监管局
三、适用范围
全县
四、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五、实施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六、申请条件
《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五条开办药品零售企业,应符合当地常住人口数量、地域、交通状况和实际需要的要求,符合方便群众购药的原则,并符合以下设置规定:(一)具有保证所经营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二)具有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经营处方药、甲类非处方药的药品零售企业,必须配有执业药师或者其他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质量负责人应有一年以上(含一年)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工作经验。经营乙类非处方药的药品零售企业,以及农村乡镇以下地区设立药品零售企业的,应当按照《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15条的规定配备业务人员,有条件的应当配备执业药师。企业营业时间,以上人员应当在岗。(三)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不收费
《药品管理法》第76条、第83条规定情形的;(四)具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施以及卫生环境。在超市等其他商业企业内设立零售药店的,必须具有独立的区域;(五)具有能够配备满足当地消费者所需药品的能力,并能保证24小时供应。药品零售企业应备有的国家基本药物品种数量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结合当地具体情况确定。国家对经营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预防性生物制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七、办理材料
1.《药品经营许可证申请表》原件1份
2.市局准予筹建决定书复印件1份
3.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
4.企业自查报告原件1份
5.企业组织机构设置文件和组织机构职能框图原件1份
6.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任命文件或董事会决议原件1份
7.企业负责人员、质量管理人员和验收养护人员情况表原件1份
8.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质量管理机构负责人(药品零售连锁企业)、驻店药师学历、资格证书及聘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原件核对后返还),质量负责人、驻店药师(质量机构负责人)需提交不兼职自我保证声明原件1份
9.拟办企业药品经营从业人员名单汇总表(须注明拟从事岗位、学历、专业等)及相关人员人员资格证书及聘书复印件各1份
10.企业质量管理制度文件目录原件1份
11.企业经营场所布局图(标明详细地址、部门名称、功能区域、面积以及经营场所周边卫生环境情况等)原件1份
12.企业仓库平面布局图(以图文并茂的方式,详细标明地址,仓库名称,总建筑面积,常温库、阴凉库、冷库面积,待验区、合格区、发货区、退货区、不合格区,验收养护室及其面积,设施设备名称、位置以及仓库周边卫生环境情况)原件1份
13.企业经营场所、仓库房屋产权或使用权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1份(原件核对后返还)及是否适宜作为药品经营场所或仓库的风险评估报告原件1份
14.企业主要设施、设备一览表原件1份(注明名称、型号、规格、数量)
15.拟不设立仓库的,提交与拟供货企业签订药品委托配送协议复印件(交验原件)
16.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质量管理机构负责人无《药品管理法》第75条、第82条规定情形的自我保证声明原件1份
17.《企业授权委托书》原件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仅属委托办理的需提供)
18.申报材料真实性自我保证声明原件1份
八、法定办理时限
15个工作日
五、办理流程
1、申请: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或者网上申请,河南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www.hnzwfw.gov.cn/
2、受理:材料齐全,予以受理,出具《受理通知书》;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和期限;材料不符合受理材料的,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
3、审核:对受理的材料进行审核,需要现场核查的,安排有资质人员现场核查,出具核查意见;需要征询相关部门意见的,应征询相关部门意见。
4、决定:审核人呈报审批建议后报主管局长作出准予或不准予决定。
5、送达:根据申请人意愿,通知申请人现场领取或网上下载办理结果;需要邮寄的,通过快递邮寄给申请人。
六、承诺办理时限
材料齐全,经现场核查符合法定条件的1个工作日办理。
七、法定办理时限
15个工作日
八、收费标准
不收费
九、咨询电话
0372-8181591
十、投诉电话
0372-8150000
十一、网上咨询办理:河南政务服务网:http://www.hnzwfw.gov.cn/
十二、办理地址及办理时间
安阳市滑县欧阳路街道滑东新区创业大道与欧阳路交叉口东150米路南,滑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滑县便民中心)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
主办: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滑县道口镇解放路中段联系方式: 0372-8669629
网站标识码:4105260003 备案序号:豫ICP备2023004875号 豫公网安备 41910402000001号
邮编P.C.456400 建议使用 1366x768 分辨率 IE 9.0以上版本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