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行政审批告知承诺书的公示
日期:
2023年07月05日 1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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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有关要求,对通过“告知承诺”方式取得行政审批许可的,许可实施机关要在作出准予许可决定的同时,在门户网站对申请人提交的告知承诺书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现将滑县谨行财税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的《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行政审批告知承诺书》予以公示,公示期限:2023年7月5日——7月11日(不包括星期六和星期日)。
如对公示事项有异议,请与滑县财政局会计股联系,联系电话:0372-8169006。
滑县财政局
2023年7月5日